豫会协〔2024〕53号
各省辖市、济源示范区注册会计师协会(管理服务机构)、各会计师事务所、各有关会员:
根据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 2024 年“注册会计师诚信执业 30 年”纪念章颁发工作的通知》(会协〔2024〕102号)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现就做好我省“注册会计师诚信执业30年”纪念章颁发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条件
严格按照《通知》中“注册会计师诚信执业30年”的申请条件执行(见附件1)。
二、申请程序
(一)2023 年已获得“诚信执业 30 年”证书的个人,不再申请“诚信执业30 年”纪念章。
(二)申请人为注册会计师的,通过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向所在地注协提交《“注册会计师诚信执业30年”纪念章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,附件2)。申请人已退休或已转为非执业会员的,由本人直接向所在地注协提交《申请表》。
(三)各市注协对申请材料要严格审核、形成审核意见,对符合条件的填制《“注册会计师诚信执业30年”纪念章申请人汇总表》(以下简称《汇总表》,附件3),连同个人《申请表》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上报省注协。
(四)省注协对各市注协及省直管会计师事务所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,形成初审意见,对符合条件的上报中注协。
三、时间安排
各地会计师事务所及有关会员于2024年12月10日前将《申请表》报送所在地注协。各市注协、省直管会计师事务所于2024年12月12日前将《申请表》、《汇总表》电子版及纸质材料报送省注协监管部。
联 系 人:刘玉敏
联系电话:0371-65743698
电子信箱:hnzxjgb@163.com
附件:1.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 2024 年“注册会计师诚信执业 30 年”纪念章颁发工作
的通知
2.“注册会计师诚信执业 30 年”纪念章申请表
3.“注册会计师诚信执业 30 年”纪念章申请人汇总表
2024年12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