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河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有关要求,现就我市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发放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证书发放对象
在我市参加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,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,符合考试各项规定,并取得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。
二、证书领取方式
请各位考生携带身份证、毕业证,按报名时选择的属地至各县(市)区财政局会计科领取。(市直及各县(市)区地址、电话附后)证书不能代领或邮寄。
根据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(人社部31号令),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不予发放证书;对弄虚作假获得证书的,取消考试成绩和专业技术资格。
三、证书领取时间
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领取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2月30日期间工作日的每周二、周四(工作时间:上午8:00-12:00,下午2:30-5:30)。
根据豫人社办(2019)95号文件精神,自2019年度起,通过考试取得的会计专业技术初、中级资格证书发放及证书管理工作,由市财政局会计科负责办理。2018年及以前年度证书领取及补办等,请在支付宝-豫事办-随行服务-人社服务-证书邮寄补办栏中查询操作。
附:各县(市)区地址电话
市财政局:新城区长安大道公正路口西100米局1202室2627687
新华区财政局:光明路联盟路口北100米路东局二楼7666037
卫东区财政局:建设路中段卫东区政府院内局三楼会计股3992748
湛河区财政局:湛南路东段沁园西路局408室3997879
汝州市财政局:望嵩中路116号(汝州剧院旁边)局406室3321444
舞钢市财政局:舞钢市垭口智慧大厦南楼局405室7063027
宝丰县财政局:迎宾大道为民路交叉口局211室6515605
郏县财政局:郏县行政路中段88号局410室5152823
鲁山县财政局:顺城路墨公路口东北角局二楼东5032107
叶县财政局:叶县新文化路东段局五楼805505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