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对张敏等20名注册会计师注销注册的决定

河南会计
2024-10-28

注销注册会计师注册.jpg


豫会协〔2024]47号

各省辖市、济源示范区注册会计师协会(管理服务机构),各有关会员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》、财政部《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99号)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《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》(会协〔2008]9号),现决定对张敏等20名注册会计师注销注册,并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。

注册会计师注销注册后,可以依据有关规定申请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。


附件:注销注册会计师人员名单


2024年10月2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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