豫会协〔2024]47号
各省辖市、济源示范区注册会计师协会(管理服务机构),各有关会员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》、财政部《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99号)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《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》(会协〔2008]9号),现决定对张敏等20名注册会计师注销注册,并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。
注册会计师注销注册后,可以依据有关规定申请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。
附件:注销注册会计师人员名单
2024年10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