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财政厅关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回复
按照《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宣传贯彻新<会计法>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财会[2017]27号)文件要求,我省停止原有的河南省会计管理系统运转,基于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管理平台上的继续教育系统停止运行。
目前,我们正在积极筹建新的会计人员管理系统,完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。平台建成后将有序开展各项工作。
请各位河南会计人员务必使用微信扫码关注河南会计服务号,以收到最新的继续教育通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