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举办2025年度“司法会计鉴定相关业务”专题培训班的通知

河南会计
2025-12-05

各省辖市、济源示范区注册会计师协会(管理服务机构),各会计师事务所:

为提升会员执业实操能力,精准对接司法会计鉴定业务发展需求,规范业务执业流程,防范执业风险,根据《2025年河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教育培训工作计划》安排,经研究,决定在郑州举办2025年度“司法会计鉴定相关业务”专题培训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培训时间

12月16日—12月17日培训,12月15日下午报到。

二、培训地点

名称:豫棉宾馆一楼会议中心

地址:郑州市红专路与政六街交叉口向西20米路北

三、培训对象

(一)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(注会)以上人员和本年度未参加面授培训注册会计师。

(二)本次培训班培训规模为220人,报满为止。

四、培训内容及师资

(一)《司法会计鉴定实务讲解》

授课老师:周逸,现任上海公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、上海司法鉴定协会司法鉴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、上海市司法会计鉴定专家委员会专家。主要从事包括企业破产清算(重整)、强制清算以及相关的破产清算审计业务。擅长的课题包括《司法会计鉴定讲解》《破产清算审计研究》。

(二)《司法会计鉴定规范》

授课老师:李公,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高级司法会计师,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专家(司法会计),河南省司法鉴定学研究会首席鉴定专家(司法会计),参与编著书籍有《司法会计理论与实务》《司法会计技术性证据审查及案例解析》,从事司法会计工作30余年,办理过多起在全国全省有重大影响案件的司法会计鉴定。

(三)《司法会计鉴定常见错误及纠正》

授课老师:章宣静,检察机关原司法高级会计师/注册会

计师,最高人民检察院《司法会计技术性证据专门审查问题研究》课题组骨干成员,长期在检察机关从事司法会计鉴定和理论研究工作。曾受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四川、江苏、重庆、等省级以上检察机关,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,以及中国政法大学、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等邀请授课,个人专著《司法会计鉴定意见审查实务》,最高人民检察院出版的《司法会计技术性证据审查方法与案例解析》执行主编。

五、费用安排

(一)培训班免收学员培训费。

(二)学员交通费及食宿费自理,住宿标准为:210间/天(标间或单间,含早餐),中、晚餐自助餐标准为60元/位,报到时直接缴宾馆前台。

六、报名与报到

(一)即日起开通报名通道,报名需自行登录中注协网站点击“行业管理信息系统→继续教育→培训班报名→选择培训班班次进行报名”,按提示要求详细填写本人报名事项。

省注协将于12月11日中午12点前完成报名信息的确认。报名确认后,学员要按时报到学习,未被确认的请勿自行前往。已被确认不能参加培训人员于12月12日前向省注协培训部提交书面请假证明,未办理请假手续不参加培训人员,将被列入报名受限名单。

(二)参加培训的人员请于12月15日下午14:30-17:30携带身份证原件在豫棉宾馆一楼大堂报到,并在酒店前台办

理食宿手续。

七、相关要求

(一)本期培训班为2025年度最后一期面授培训班,因名额有限每所限报2-3人。

(二)学员应遵守《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继续教育培训学员守则》,按时上课,不迟到不早退,按照教学安排完成学习任务,上课考勤记录计入平时成绩。

(三)本次培训计面授16学时,请各位注册会计师及时完成本年度网络课程学习,详见《关于开展2025年度注册会计师和助理人员网上点播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》。

(四)培训期间省注协将抽查培训班考勤,如发现有代替参加培训的,一经核实,将作为失信行为信息,计入注册会计师本人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会员诚信档案。

省注协培训部联系人:王峰、于蕾

电话:0371-65743668

酒店联系人:李经理13937129292

附件: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继续教育培训学员守则


2025年12月3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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